重庆市2023年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要点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做好全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意义重大。2023年全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目标,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中充分发挥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
1.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制度化落实市级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清单和年度述职报告制度。全面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落地落实,指导区县修订完善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三重一大”等议事决策制度,以实施中小学校“双带头人”“双培养”“双强化”“双创建”“双规范”等五项工程为抓手整体提升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质量。进一步落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完善党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全覆盖选派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实施区县教委和高校主要负责人“突破专项”。落实党建带团建带队建制度,持续深化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
2.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坚持破立并举、以立为本,基本建立市级教育评价改革配套制度体系。探索建立市级教育评价改革数字化管理平台。完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推动完善学生、家长、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参与的多元主体评价体系。印发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管理办法,加大试点校和试点区建设力度。开展“破”“立”落实情况督查,常态化监测、整治违反禁止事项情况,持续开展区县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督查激励工作。组团赴市外观摩学习教育评价改革先进经验。开展第二轮宣讲及培训。推出第二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
3.推动基础教育公平优质发展。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标准。提升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的覆盖面,建立健全市级、区(县)级、校级对口帮扶机制,实现对口帮扶全覆盖,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继续把“双减”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作业设计水平和课后服务水平,统筹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准入管理,探索构建校外培训机构监测评估体系。积极探索建设科技高中、人文高中、体育高中、艺术高中和综合高中等多样化特色学校。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办法。建立高中课后服务政策。加快20万人口以上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完善家校社共育评估监测机制,探索创新中小学与社会力量合作育人模式。
4.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出台重庆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加快构建融通融合融汇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强职业教育统筹管理,进一步整合市级相关部门职业教育招生、专业设置、学籍管理等职责。研制职业院校评价标准。积极推进人才贯通培养,探索长学制培养高端技能人才,推进中高职集团化办学。在普通高中开展生涯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开展职业启蒙教育,推进职普融通。建立区县政府牵头、产业园区为基础、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成立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实行实体化运作。整合一批“空、小、散、弱”学校,改扩建一批学校,支持高职院校在有条件的区县布局分校区,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率。
5.实施高等教育突破跃升计划。推动新时代振兴重庆高等教育的若干措施、普通本科高校分类发展与评价实施方案落地落实。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布局,发展应用技术型高校和职业高校,支持市属高校办学条件改善,加快推动重庆中医药学院设置、长江生态环境联合研究生院组建工作,加快完成独立学院转设工作。完善师范类院校质量评价体系和绩效办法。改进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教学评估。落实“双一流”建设攻坚战略行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就业导向、高校自主”多元协同学科专业调整体系,加强基础学科专业建设,重点布局建设应用学科,持续推动学科交叉融合,推进人工智能+学科群建设,打造“高峰”“高原”学科。完善“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加快推进有组织科研,大力发展基础研究,开展重大攻关项目培育行动。完善高校科技创新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聚焦重大原创成果开展长周期创新实践。加快推进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高水平科研平台建设。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科研平台与企业院所共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6.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强化区县民办基础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区县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和高中发展规划,将公、民办教育结构长期控制在国家要求范围内。推进“公参民”学校后续治理工作,确保过渡期结束前各项任务完成到位。加快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工作,健全民办学校分类监管机制和退出机制。积极推动民办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大力推动民办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实施民办学校质量提升行动,推进民办学校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开展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创新,强化评估督导机制,优化年检指标体系。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日常监管机制。
7.推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印发全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方案。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改革、高职对口招生改革等方案。完善中考体育测试机制。巩固高考综合改革成果,规范和完善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选科指导。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制定2023年普通高校、研究生和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办法、招生方案。加强中职学校在校生报读成人高校、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参与扰乱招生秩序的综合治理。研制《重庆市加强国家教育考试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严管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行为,严打考试违法行为。
8.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持续完善荣誉、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健全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完善人才“引育用留”机制。改进师范院校评价,把办好师范教育作为第一职责,将培养合格教师作为主要参考指标。改进高校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引导高校加大对教育教学、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提高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比。研制出台重庆市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完善城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激励机制,开展走教教师交通费资助试点。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成果,落实提高教龄津贴标准。加强区县教师发展机构建设。制度化、清单化落实为中小学教师减负。
9.推动成渝教育协同发展。成立成渝双城经济圈教育评价改革联盟,举办成渝双城经济圈教师评价改革经验复制推广会。建设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试验区,举办成渝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经验交流大会。深入推进成渝两地课堂教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形成一批典型经验。健全完善成渝职业教育定期会商机制,推进西部职教基地“产城职创”融合发展走深走实。联合举办川渝地区高等教育论坛、高校学科竞赛。建设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先行示范区。
10.推进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实施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推进行动,加快恢复线下中外人文交流,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高质量发展。发挥国际合作平台作用,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拓展高校中外教育合作项目,推动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对外开放。推进重庆市国际化特色高校(项目)建设。遴选一批基础教育中外人文交流特色学校、窗口学校,推进重庆市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
11.加快构建覆盖全市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开展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整省(市)试点工作,落实重庆市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的若干措施,组织实施市级“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认定工作。落实重庆市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持续推进“渝教云”、重庆教育专网、区县教育城域网、学校校园网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强市级“智慧教育应用示范区县”建设指导,支持具备条件的区县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
12.完善与教育强市建设相匹配的战略性投入机制。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部署,推动各地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改进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办法,加大教育投入考核指标的权重。推动区县足额落实各级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探索完善职业院校差异化拨款机制。持续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新增经费更多向关键领域、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落实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3.加强改革经验总结复制推广。加大改革试点和课题研究力度,组织开展市级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课题研究立项、结项工作。加强改革经验总结提炼,加大宣传报道,组织观摩学习,印发案例汇编,开展改革经验总结复制推广现场会议,增进改革共识、提升改革实效。